【論】卷37〈習相應品 3〉: 是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,雖是妙法,為薩婆若故行;以菩薩漏結未盡,故不應與薩婆若合。 復次,佛十力等法有三種:一者、菩薩所行,雖未得佛道,漸漸修習;二者、佛所得,而菩薩憶想分別求之;三者、佛心所得。上二種不應與合;下一種雖可合,而菩薩未得,是故不合。 復次,空故不可見,不可見故不合。是以皆言「不可見故」。
【屬於】法法不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