般若含受一切善法

【經】卷71〈大事起品 50〉:   般若波羅蜜中含受五波羅蜜,般若波羅蜜中含受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,含受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,是深般若波羅蜜中含受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。譬如灌頂王,國土中尊,諸有官事皆委大臣,國王安樂無事;如是,須菩提!所有聲聞辟支佛法、若菩薩法、若佛法,一切皆在般若波羅蜜中,般若波羅蜜能成辦其事。以是故,須菩提!般若波羅蜜為大事故起,乃至無等等事故起。復次,須菩提!是般若波羅蜜不取色、不著色故能成辦,受、想、行、識不取不著故能成辦;乃至一切種智不取不著故能成辦;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、辟支佛道、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取、不著故能成辦。」   須菩提白佛言:「云何色不取不著故,般若波羅蜜能成辦?云何受、想、行、識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取、不著故,般若波羅蜜能成辦?」   佛告須菩提:「於汝意云何:頗見是色可取、可著不?」   須菩提言:「不也!世尊!」   「須菩提!於汝意云何:頗見受、想、行、識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取、可著不?」   須菩提言:「不也!世尊!」   佛言:「善哉!善哉!須菩提!我亦不見是色可取、可著,不見故不取,不取故不著;我亦不見受、想、行、識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及一切種智可取、可著,不見故不取,不取故不著;須菩提!我亦不見佛法、如來法、自然人法、一切智人法可取、可著,不見故不取,不取故不著。   「以是故,須菩提!諸菩薩摩訶薩,色亦不應取、亦不應著,受、想、行、識,乃至佛法、如來法、自然人法、一切智人法,亦不應取、亦不應著。」

【論】 問曰:   五波羅蜜等各異相,云何言「般若波羅蜜中含受」? 答曰:   是中說經中含受。復次,五波羅蜜等諸法與般若波羅蜜和合方便迴向故,五波羅蜜等諸法得至佛道。灌頂王如佛,國事是種種度眾生法,大臣是般若波羅蜜。佛委仗般若波羅蜜成辦種種法故,安處禪定,快樂無事。又如欲除乾薪草木,以火投中,則火力能燒令盡,人便無事。 \{\{17CB743E.jpg\}\}

  復次,是般若波羅蜜不取、不著色等諸法故名「含受」——初染曰「取」,生愛曰「著」。   須菩提問:「云何般若為色等諸法不取、不著故名含受?」   佛於四答中以反問答:「於汝意云何:以智慧眼見是色等法可取、可著不?」   須菩提意念:「若智慧眼見空、無相、無作、無量、不可思議相,云何當答色等法定相可取、可著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