缺戒

【論】卷22〈序品 1〉:   五眾戒中除四重戒,犯諸餘重者是名「缺」;犯餘罪是為「破」。   復次,身罪名「缺」;口罪名「破」。復次,大罪名「缺」;小罪名「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