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】卷33〈序品 1〉: 復次,舍利弗!菩薩摩訶薩欲使一切眾生立於布施福處、持戒福處、修定福處、勸導福處,欲令眾生立於財福、法福處,當學般若波羅蜜!
【論】 問曰: 云何名為「福處」? 答曰: 阿毘曇言:「福」者,善有漏身、口、意業。 復有人言:不隱沒無記是。所以者何?善有漏業因緣果報故,得是不隱沒無記福。是果報亦名為福,如世間人說:「能成大事,多所成辦,是名福德人。」 是福略說三種:布施、持戒、修定。 何等是布施?有人以衣服、臥具、飲食、花香、瓔珞等與人,是名布施。(中略) 「持戒福處」者,佛說五戒福者是。(中略) 「修定福處」者,雖經中說修慈是修定福,亦說有漏禪定能生果報者,總名修定福。以欲界多瞋多亂故,先說慈心為修定福。(中略)
「勸導福處」者,若比丘不能坐禪、不能誦經,教化勸導修立福德。或有比丘能坐禪、誦經,見諸比丘衣食乏少,力能引致,亦行勸導。及諸菩薩憐愍眾生故,以福德因緣勸化之。又出家人,若自求財,於戒有失,是故勸導以為因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