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有見

【論】卷15〈序品 1〉:   ⑴若實有相則不應無,何以故?今無先有,則墮斷中,若斷是則不然。   ⑵復次,一切諸法,名字和合故,謂之為有;以是故,名字和合所生法不可得。 問曰:   名字所生法,雖不可得,則有名字和合! 答曰:   若無法,名字為誰而和合?是則無名字。

  ⑶復次,若諸法實有,不應以心識故知有;若以心識故知有,是則非有。如地堅相,以身根、身識知故有,若無身根、身識知,則無堅相。 問曰:   身根,身識,若知、若不知,而地常是堅相! 答曰:   若先自知有堅相,若從他聞則知有堅相;若先不知、不聞,則無堅相。

  ⑷復次,地若常是堅相,不應捨其相,如凝酥、蠟蜜、樹膠,融則捨其堅相,墮濕相中;金、銀、銅、鐵等亦爾。如水為濕相,寒則轉為堅相。如是等種種,悉皆捨相。   ⑸復次,諸論議師輩有能令無、無能令有;諸賢聖人、坐禪人能令地作水、水作地。如是等諸法皆可轉,如十一切入中說。   ⑹復次,是有見,為貪欲、瞋恚、愚癡、結縛、鬪諍故生;若有生此欲、恚等處,是非佛法。何以故?佛法相善淨故,以是故非實。

  復次,一切法有二種:色法,無色法。 (中略:色、無色法非有

  色、無色法無故,無為法亦無。何以故?因有為故有無為;若無有為,則亦無無為。   復次,見作法無常故;知不作法常。若然者,今見作法是有法;不作法應是無法。以是故,常法不可得。

  復次,外道及佛弟子,說常法有同、有異:同者,虛空、涅槃;外道有神、時、方、微塵、冥初,如是等名為異。又佛弟子說:「非數緣滅是常。」又復言:「滅因緣法常,因緣生法無常。」摩訶衍中常法:法性、如、真際,如是等種種,名為常法。虛空、涅槃,如先〈讚菩薩品〉中說。神及時、方、微塵,亦如上說。以是故,不應言諸法有。

【屬於】離有無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