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32〈序品 1〉: 是心共生心數法——所謂受、想、思等,是心數法,同相、同緣故,名為相應。心以心數法相應為因,心數法以心相應為因,是名相應因。相應因者,譬如親友、知識,和合成事。
【四緣】因緣 【屬於】六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