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
【論】卷41〈三假品 7〉: 如火,能照、能燒是其義;照是造色,燒是火大,是二法和合名為火。若離是二法有火,更應有第三用,除燒、除照更無第三業;以是故知二法和合,假名為火。
【詳見】
名、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