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61〈隨喜迴向品 39〉: 「法相」者,五眾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諸法。肉眼觀故有,以慧眼觀則無,是故法亦虛誑妄語,應捨離法相。
【論】卷33〈序品 1〉: 復次,「法相」名諸法業,諸法所作、力、因、緣、果、報。如火為熱相,水為濕相,如是諸法中分別因、緣、果、報,各各別相;如「是處非處力」中說,是名世間法相。
【十八空】自相空 【空義】三種無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