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擔能擔

【論】卷3〈序品 1〉:   五眾麁重常惱故,名為「擔」。如佛所說:「何謂擔?五眾是擔。」諸阿羅漢此擔已除,以是故言「棄擔」。   「能擔」者,是佛法中二種功德擔應擔:「一者、自益利,二者、他益利。」一切諸漏盡、不悔解脫等諸功德,是名自利益;信、戒、捨、定、慧等諸功德能與他人,是名利益他。是諸阿羅漢,自擔、他擔能擔,故名「能擔」。   復次,譬如大牛壯力,能服重載;此諸阿羅漢亦如是,得無漏根、力、覺、道,能擔佛法大事擔。以是故諸阿羅漢名「能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