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命求偈

【論】卷16〈序品 1〉:   復次,如愛法梵志,十二歲遍閻浮提求知聖法而不能得;時世無佛,佛法亦盡。有一婆羅門言:「我有聖法一偈,若實愛法,當以與汝!」   答言:「實愛法!」婆羅門言:「若實愛法,當以汝皮為紙,以身骨為筆,以血書之,當以與汝!」即如其言,破骨、剝皮,以血寫偈:  「如法應修行,  非法不應受;   今世亦後世,  行法者安隱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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