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42〈集散品 9〉: 有四種愛:欲愛、有愛、非有愛、法愛。 欲愛,易見,其過不淨等。 有愛,無不淨等,小難遣。 非有愛,破有,似智慧故,難遣。 法愛者,愛諸善法利益道者。法愛中過患難見,故重說;譬如小草加功少易除,大樹功重難除。 \{\{E4DDD536.jpg\}\}
【十地】七地不染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