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】卷37〈習相應品 3〉: 「復次,舍利弗!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,不作是念:『是法能得法性,若不得。』何以故?是菩薩不見用是法能得法性,若不得。舍利弗!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,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。」
【論】 云何「得法性」?行八聖道分,得諸法實相,所謂涅槃,是名「得法性」。 復次,「性」名諸法實相,「法」名般若波羅蜜。菩薩不作是念:「行般若波羅蜜得是諸法性。」何以故?般若波羅蜜及諸法性,是二法無有異,皆畢竟空故,云何以般若波羅蜜得達法性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