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12〈序品 1〉: 菩薩布施時,知此布施必有果報而不疑惑,能破邪見無明,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。
復次,菩薩布施時,能分別知: 不持戒人,若鞭打拷掠,閉繫枉法,得財而作布施,生象、馬、牛中,雖受畜生形,負重鞭策,羇靽乘騎,而常得好屋好食,為人所重,以人供給。 又知惡人多懷瞋恚,心曲不端而行布施,當墮龍中,得七寶宮殿,妙食好色。 又知憍人多慢、瞋心布施,墮金翅鳥中,常得自在。有如意寶珠以為瓔珞,種種所須,皆得自恣,無不如意,變化萬端,無事不辦。 又知宰官之人,枉濫人民,不順治法而取財物,以用布施,墮鬼神中,作鳩槃茶鬼,能種種變化,五塵自娛。 又知多瞋佷戾、嗜好酒肉之人而行布施,墮地夜叉鬼中,常得種種歡樂、音樂、飲食。 又知有人剛愎強梁而能布施,車馬代步,墮虛空夜叉中而有大力,所至如風。 又知有人妬心好諍,而能以好房舍、臥具、衣服、飲食布施,故生宮觀飛行夜叉中,有種種娛樂便身之物。 如是種種,當布施時能分別知,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。
復次,布施飲食得力、色、命、樂、瞻;若布施衣服,得生知慚愧,威德端正,身心安樂;若施房舍,則得種種七寶宮觀,自然而有,五欲自娛;若施井池泉水種種好漿,所生則得無飢、無渴,五欲備有;若施橋船及諸履屣,生有種種車馬具足;若施園林,則得豪尊,為一切依止,受身端政,心樂無憂。如是等種種人中,因緣布施所得。 若人布施修作福德,不好有為作業生活,則得生四天王處;若人布施,加以供養父母,及諸伯叔兄弟姊妹,無瞋無恨,不好諍訟,又不喜見諍訟之人,得生忉利天上、焰摩、兜術化自在、他化自在。如是種種分別布施,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。 若人布施,心不染著,厭患世間,求涅槃樂,是為阿羅漢、辟支佛布施;若人布施為佛道,為眾生故,是為菩薩布施。如是等種種布施中分別知,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。
復次,菩薩布施時,思惟三事實相,如上說。如是能知,是為布施生般若波羅蜜。
復次,一切智慧功德因緣,皆由布施。如千佛始發意時,種種財物布施諸佛,或以華香、或以衣服、或以楊枝布施而以發意。如是等種種布施,是為菩薩布施生般若波羅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