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施無所捨

【論】卷12〈序品 1〉: 問曰:   檀名捨財,何以言「具足無所捨法」? 答曰:   檀有二種:一者、出世間,二者、不出世間。今說出世間檀無相,無相故無所捨,是故言「具足無所捨法」。   復次,財物不可得故,名為無所捨。是物未來、過去空,現在分別,無一定法,以是故言無所捨。   復次,以行者捨財時,心念此施大有功德,倚是而生憍慢、愛結等;以是故言無所捨;以無所捨故無憍慢,無憍慢故愛結等不生。   復次,施者,有二種:一者、世間人,二者、出世間人。世間人能捨財,不能捨施;出世間人能捨財,能捨施。何以故?以財物、施心,俱不可得故。以是故言具足無所捨法。   復次,檀波羅蜜中,言:「財、施、受者,三事不可得。」

【十地】四地捨一切所有 【屬於】三事不可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