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11〈序品 1〉: 問曰: 四種捨,名為檀。所謂財捨、法捨、無畏捨、煩惱捨。此中何以不說二種捨? 答曰: 無畏捨,與尸羅無別,故不說;有般若故,不說煩惱捨。若不說六波羅蜜,則應具說四捨。 \{\{3A7BE2E3.jpg\}\} 【屬於】布施波羅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