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12〈序品 1〉: 問曰: 何以識無我? 一切人各於自身中生計我,不於他身中生我;若自身中無我,而妄見為我者,他身中無我,亦應於他身而妄見為我。 復次,若內無我,色、識念念生滅,云何分別知是色青、黃、赤、白? 復次,若無我,今現在人識,漸漸生滅,身命斷時亦盡,諸行罪福,誰隨誰受?誰受苦樂?誰解脫者? 如是種種因緣故知有我。
答曰: 此俱有難! 若於他身生計我者,復當言「何以不自身中生計我」? 復次,五眾因緣生故空無我,從無明因緣生二十身見,是我見自於五陰相續生。以從此五眾緣生故,即計此五眾為我,不在他身,以其習故。 復次,若有神者,可有彼我。汝神有無未了,而問彼我!其猶人問兔角,答似馬角。馬角若實有,可以證兔角;馬角猶尚未了,而欲以證兔角。 復次,自於身生我故,便自謂有神。汝言「神遍」,亦應計他身為我。以是故,不應言「自身中生計我心,於他身不生,故知有神」。 復次,有人於他物中我心生,如外道坐禪人,用地一切入觀時,見地則是我,我則是地,水、火、風、空,亦如是。顛倒故,於他身中亦計我。 復次,有時於他身生我。(中略)是為有時他身亦計為我。不可以有彼此故謂有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