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12〈序品 1〉: 佛說六識:眼識及眼識相應法,共緣色,不緣屋舍、城郭種種諸名。耳、鼻、舌、身識,亦如是。意識及意識相應法,知眼、知色、知眼識,乃至知意、知法、知意識。是識所緣法,皆空無我,生滅故,不自在故。
【論】卷24〈序品 1〉: 二心一時生;五識眾能分別取相,若著、若離;若眼能起身業、口業;若眼能入禪定,無有是處。 但五識相續生,不生意識;但五識眾中著有相續;但五識眾能緣名、能緣相、能緣無色法,能緣過去、未來,能緣離三世法;但五識眾中有增觸、明觸,修禪定,若受善律儀、不善律儀,若憂喜,若有無覺無觀,若增益諸根,皆無是處。
【論】卷26〈序品 1〉: 現在心,雖一念時不住,相續生故,能知諸法。內以現在意為因,外以諸法為緣,是因緣中生意識,用意識自在知過去、未來、現在法;但不自知現在心心數法,餘者悉知。
【論】卷41〈三假品 7〉: 心心數法,意識中可見;意及意識,是心心數法根本。所以者何?意識中多分別故生恐怖;五識時頃促故,無所分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