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17〈序品 1〉: 復次,禪定相,略說有二十三種:八味、八淨、七無漏。 復有六因:相應因、共因、相似因、遍因、報因、名因。一一無漏,七無漏因是相似因;自地中增相應因、共有因。初味定初味定因,乃至後味定後味定因。 淨亦如是。
【論】卷32〈序品 1〉: 報生心心數法,從五因生;不隱沒無記,非垢法故,除遍因。 諸煩惱亦從五因生,除報因。何以故?諸煩惱是隱沒,報是不隱沒,故除報因。 報生色及心不相應諸行,從四因生;色非心心數法,故除相應因;不隱沒無記法,故除遍因。 染污色及心不相應諸行,亦從四因生;非心心數法,故除相應因;垢故除報因。 諸餘心心數法,除初無漏心,皆從四因生,除報因、遍因。所以者何?非無記故除報因,非垢故除遍因。 諸餘不相應法,所謂色、心不相應諸行,若有自種因,則從三因生,除相應因、報因、遍因;若無自種因,則從二因生,共生因、無障因。 初無漏心心數法,從三因生;相應因、共生因、無障因。 是初無漏心中色及心不相應諸行,從二因生;共生因、無障因;無有法從一因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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