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】卷29〈序品 1〉: 離兩舌故,得四十齒相、齒齊相、齒密相。
【論】卷49〈發趣品 20〉: 復次,菩薩與眾生共事,惡口、綺語、兩舌,或時有;妄語罪重故,初地應捨。是菩薩行初地,未能具足行此四業故,但說實語;第二地中則能具足。
【優婆塞】優婆塞口律儀 【屬於】十善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