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智度論辭典:散空

散空

【論】卷31〈序品 1〉:
  「散空」者,「散」名別離相。如諸法和合故有,如車以輻、輞、轅、轂,眾合為車;若離散各在一處,則失車名。五眾和合因緣,故名為人;若別離五眾,人不可得。

問曰:
  若如是說,但破假名而不破色;亦如離散輻、輞可破車名,不破輻、輞。散空亦如是,但離散五眾,可破人,而不破色等五眾!
答曰:
  色等亦是假名破,所以者何?和合微塵假名為色故。

問曰:
  我不受微塵,今以可見者為色,是實為有,云何散而為空?
答曰:
  若除微塵,四大和合因緣生出可見色,亦是假名。如四方風和合,扇水則生沫聚;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,若離散四大,則無有色。
  復次,是色以香、味、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,除諸香、味、觸等更無別色。以智分別,各各離散,色不可得。若色實有,捨此諸法,應別有色,而更無別色。是故經言:「所有色皆從四大和合有。」和合有故皆是假名,假名故可散。

問曰:
  色假名故可散,四眾無色,云何可散?
答曰:
  四陰亦是假名,生、老、住、無常觀故,散而為空。所以者何?生時異、老時異、住時異、無常時異故。
  復次,三世中觀是四眾,皆亦散滅。
  復次,心隨所緣,緣滅則滅,緣破則破。
  復次,此四眾不定,隨緣生故;譬如火,隨所燒處為名,若離燒處,火不可得。因眼緣色生眼識,若離所緣,識不可得;餘情識亦如是。如經中說:「佛告羅陀:『此色眾破壞散滅,令無所有;餘眾亦如是。』」是名散空。

  「復次,譬如小兒,聚土為臺殿、城郭、閭里、宮舍,或名為米,或名為麵,愛著守護;日暮將歸,其心捨離,蹋壞散滅。凡夫人亦如是,未離欲故,於諸法中生愛著心;若得離欲,見諸法皆散壞棄捨。」是名散空。
  復次,諸法合集故,各有名字,凡夫人隨逐名字,生顛倒染著;佛為說法,當觀其實,莫逐名字,有無皆空。如《迦旃延經》說:「觀集諦則無無見,觀滅諦則無有見。」
  如是種種因緣是名散空。

\n【相關】分破空\n【三假】受假\n【三昧】能散三昧\n【屬於】十八空十四空
  • 大智度論辭典/散空.txt
  •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30 11:47
  •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