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三根|三無漏根 ====== 【論】卷23〈序品 1〉: 「未知欲知根」者,無漏九根和合。信行、法行人,於見諦道中名「未知欲知根」,所謂信等五根,喜、樂、捨根,意根。 信解、見得人,思惟道中,是九根轉名「知根」。 無學道中,是九根名「知已根」。 問曰: 何以故於二十二根中但取是三根? 答曰: 利解了了自在相,是名為「根」。餘十九根,根相不具足,故不取。是三根利,能直入至涅槃,諸有為法中主故,得自在,能勝諸根。 復次,十根但有漏自得,無所利益故;九根不定,或有漏,或無漏,故不說菩薩應具足。(中略) 復次,若五根清淨變為無漏,三根中已攝。是三根中必有意根,三受中必有一受。以是故但說三根。 復次,二十二根,有善、有不善、有無記,雜,是故不說應具足。 【阿毘曇】[[阿毘曇三根|阿毘曇三根]] 【菩薩】[[菩薩三根|菩薩三根]] 【屬於】[[出世間法|出世間法]] 大智度論辭典/三根_三無漏根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7/03 10:34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