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能所 ====== 【術語】二法對待之時,自働之法,謂為能。不働之法,謂為所。如能緣所緣能見所見等。世言原告,即為能告。被告即為所告也。金剛經新註一曰:「般若妙理亡能所,絕待對。」 佛學大辭典/能所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