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歸俗 ====== 【雜語】棄僧而復歸於俗生活也。象器箋十二曰:「居家必用吏學指南篇云:還俗,謂僧道犯罪歸家者。歸俗,謂僧道無罪,自願歸家也。」 佛學大辭典/歸俗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