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撿挍 ====== 【術語】又作檢校。謂於事點撿典挍而監查之也。四分律所謂:「應尋究修多羅毘尼,撿挍法律。」百一羯磨所謂:「言共印持者,如撿挍營作之苾芻,創起基石,將欲興功,告共住諸苾芻曰:諸具壽,仁應共知,於此處當為僧伽作淨廚。」是也。 佛學大辭典/撿挍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