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彼同分 ====== 【術語】分別十八界,有同分彼同分之二門,根境識三者,互相交涉而作自業,為同分,不然則為彼同分,彼同分者,為彼之同分之類,故名彼同分。而十八界中,惟法界為同分,餘十七界通同分彼同分之二者。俱舍論二曰:「根境識三,更相交涉,故名為分。或復分者是己作用,或復分者是所生觸,同有此分,故名同分。與此相違名彼同分,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,同名彼同分。」 佛學大辭典/彼同分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