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五眾 ====== 【名數】五蘊之舊譯,舊譯曰五隱,五眾。眾為和集之義。法華經譬喻品曰:「分別說諸法生滅之五眾。」法華嘉祥疏五曰:「以五法和集,義稱五眾。又一一陰法各眾多故云眾也。雜心云:積聚是陰義。」 出家之五眾:一、比丘,受具足戒之男子。二、比丘尼,受具足戒之女子。三、式叉摩那,譯言學法女。將受具足戒而學六法之女子。四、沙彌,出家受十戒之男子。五、沙彌尼,出家受十戒之女子。見三藏法數二十二。 佛學大辭典/五眾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