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= 事理權實 ====== 【術語】一切差別之事相,悉為權法,以常住不變之真理為實法。諸法二字顯權法,實相二字示實法。是十雙權實之第一雙,而權實之根本標準也。 佛學大辭典/事理權實.txt 上一次變更: 2025/06/22 08:48由 127.0.0.1